3月28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陈志君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澎湃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此前担任杭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的陈志君,现已出任浙江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公开资料显示,陈志君,女,汉族,1968年6月出生,浙江诸暨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她曾任绍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处副处长,绍兴市越城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绍兴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局级)、党组成员,上虞市委副书记(正局长级),台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浙江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浙江省高级法院副院长等职,于2020年4月任宁波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23年4月,陈志君履新杭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次年2月当选院长。
此前,原任浙江省高级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的张宏伟已于今年1月跨省履新云南省高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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